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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法定公文写作是机关文字工作中最常遇到的写作。要想搞好法定公文写作,必须把握住三个环节,即各种法定公文文种的特征、写作特点、确定文种的原则。关于怎样选择使用文种,第六章有详细的说明,在此仅简单讲讲常用文种的特征和写作特点。
法定公文要因事行文、因事确定文种,即按照行文主体的职责、行文的目的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文种格式。要选择好行文文种格式,写好法定公文,必须熟悉各种公文文体的特点,掌握各种文种的用途、制发资格、行文方向、行政约束力等问题。在这个基础上区别出各文种之间的差异,表达特点等等。一般来讲,要达到以下五个目标。第一,学习掌握各种公文的基本特征,例如公文的分类、基本构成、主要标记、行文方向等,从基本特征上加深对公文的认识。第二,能够正确区分各种文种之间的区别,准确把握文种的功能和用途。第三,熟悉各种文种格式规范,避免张冠李戴的问题。第四,把握表达主题与各种文种的内在关系,了解各种文种所具有的特定表现力和特定的用途。第五,掌握各种文种的写作要点,把握准各种公文正文的基本写作方法。有了这五个方面作基础,一般来说常用法定公文的写作就不会有多少难题。
法定公文是机关工作中最常见的写作内容。由于这种公文比较规范,形式相对比较固定,用途也较为广泛,因而机关中几乎人人都会写,因此没有必要废更多的笔墨。但是,现在许多法定公文还存在不少问题,从具体情况分析,多数是属于对公文的特征和写作把握的还不是十分准确,这一点是值得强调一下,其它的不必再泛泛而谈。在此,仅以国家行政机关常用法定公文为线索,介绍一下各类文种的用途、特征和写作特点,算是对法定公文写作一种交代。
一、命令(令)
命令(令)主要用于国家高中级机关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,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,任免,奖惩有关人员,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。一般分为公布令、行政令、任免令、嘉奖令、惩戒令等。命令一经发布立即发生效力。
1、公布令
用途:公布法律、法规、规章
制发资格:制发主体必须是具有制定、发布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,一般是市地以上中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。以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首长的名义发布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,多级行文。一般无受文单位,向社会公布。
写作特点:公布令是法律、法规和规章付诸实施的形式,法律、法规和规章是公布令的内容,两者不可分割。公布令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和法定效力。公布令写法一般比较简短,而公文的内容比较具体。
2、行政命令
用途:行政机关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。一般用于非常时期、非常事项,其他行政措施很少使用。
制发资格:一般是省以上高中级权力机关、行政机关及军事机关。一般以行政机关首长或行政机关名义下达。行政命令中央政府也常少用,地方行政机关更少用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,多级行文。无受文单位,向社会公布。
写作特点:写法一般较为简短。但该文种强制性非常突出。
3、任免令
用途:发布任免总理、副总理、国务委员和各部部长、各委员会主任、行长、审计等中央国家机关正部级部门正职。
制发资格:国家主席。一般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,多级行文。无受文单位,向社会发布。
写作特点: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会决定后行文。除上述职务外不使用任免令形式,国务院权限任免的工作人员使用“国务院任免人员”的形式公布,地方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一般使用任免通知。任免令写法简短。
4、嘉奖令和惩戒令
用途:嘉奖令用于表彰奖励有重要突出贡献人员。惩戒令用于惩处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人员。
制发资格:一般为党政等中央国家机关,以机关首长名义发布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,多级行文。无受文单位,向社会公布。
写作特点:写法较简短。中央各部门和地各级政府表彰人员一般不采用“命令”形式,使用决定、通报的形式。
二、指令
用途: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。
制发资格:常为省以上高中级国家行政机关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,多级行文。无受文单位,向社会发布。
写作特点:写法较详细,措词严肃、庄重,语言规范、严谨,行政强制性、指导性较强。
三、指示
用途: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,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。
行文资格:常为省以上党政高中级机关。一般的以机关首长个人名义行文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。有具体受文单位。
写作特点:写法较为详细具体。文种的指导性较强。
四、决定
用途: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。具体是,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,对重大问题作出定论,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,对重要工作作出部署,对重大贡献表彰奖励。按内容和写法不同公为“处置性决定”、“公布性决定”和“部署性决定”。
“处置性决定”是处理、布置并告知具体事项的决定,如表彰先进、处理问题、设置机构、安排人事等。
“公布性决定”会议直接公布经会议通过的某个议案的具体内容的决定。
“部署性决定”是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。
制发资格:一般为高中级权力机关、党政机关或经法定程序形成的会议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。发送有一定范围。
写作特点:决定比较严肃、庄重,有较强的执行性。格式与其他不同。1、决定不抬头,发送单位或范围在文后。2、决定的时间用括号括在标题之下。3、鉴印在正文后在下方空白处,既不落款,也无时间。
五、决议
用途:向社会告知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。按照内容和写法不同分为“认可性决议”和“阐述性决议”两种。“认可性决议”是会议对某些文件或议案进行审议、批准或评价,即认可的决议。“阐述性决议”是阐述某些结论具体内容的决议。
制发资格:经法定程序形成的会议、委员会会议及常设机构。
行文方面:下行文,多级行文。无发送单位,向社会发布。
写作特点:具有很强的认可性。不编号,不签印。认可性决议正文比较简短,用语简单明了。阐述性决议容量较大,写作上多种手法并用,既有事实的概述、又有理论分析,有的要对事物进行一系列评价和论断。
六、布告
用途: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。
制发资格:各级国家权力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军事管制机关。
行文方向:具有多向性。一般不行文,利用其它形式向社会发布。
写作特点:带有一定的强制性,适用范围较广。写法严密准确,简短明了。
七、公告
用途: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。
制发资格:一般为高级国家权力机关、党政军机关。
行文方向:多级行文。无受文单位,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。
写作特点:内容简明扼要。一般不编文号。公告只是告知,没有普遍遵守的内容。
八、通告
用途: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事项。
发制资格:各级行政机关、权力机关、团体及企事业单位。
行文方向:具有多向性。无受文单位,向社会发布。可以行文,也可以不行文。
写作特点:不抬头、不编文号、不签印、可联合行文。带有一定的限制性。
九、通知
用途: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,转发上级机关、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;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;任免和聘用干部。按照内容性质和写作不同,通知分为四种:“批示性通知”、“指示性通知”、“布置性通知”和“告谕性通知”。
制发资格:各级党政军机关、各团体企事业单位。
行文方向:批示性、指示性和布置性通知属下行文,告谕性通知兼有多向性。
写作特点:(1)批示性通知标题三要素不可省略,发布、印发、颁布、转发、批转用辞要准确。若转发事由表述过长、繁琐,可采用原文编号加“文件”二要素组成,如《×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发[1992]6号文件的通知》。正文一般较简短,但省级以下机关的批示性通知,常常要阐述原文的意义,提出具体意见、措施和要求。(2)指示性通知标题三要素不可省略,正文的写法采用“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”的结构来写,语句多用祈使语气和说明语气。正文后落款发文机关名称。(3)布置性通知标题通常用二要素写法,即事由和文种两要素。内容写法,内容也是用原由和具体事项两部分组成,直接了当,明确具体,正后可落款行文单位名称,也可不写,只写行文时间。(4)告谕性通知标题三要素不可省略,内容简洁,写法多为“根据……做……”,这类通知一般不落款,只写发文时间。
十、通报
用途:表彰先进,批评错误,传达重要情况。按发文目的和内容可分为“表扬性通报”、“批评性通报”和“传达性通报”三种。
制发资格:各级党政机关
行文方向:下行文或平行文。表扬性通报和批评性通报,在文件规定层次和范围内发布。传达性通报有受文单位。
写作特点:(1)表扬性通报标题一般为三要素写法,亦可用两要素写法(正文后落款)。正文写法因背景和对象不同而不同。表彰先进人物“事迹”、“意义”、“作出决定并号召”三部分,表彰先进工作用“情况及做法、经验”、“学习要求”两部分。落款及成文时间有两个写法,一种是既落款又写成文时间;另一种是只写成文时间不落款(两要素标题必须落款)。还有把时间落在标题下的写法,正文后空白处鉴印。(2)批评性通报标题三要素一般不省略,正文后加落款,以示严肃。也有的将时间写在标题下,正文后在空白处鉴印。内容用直述式写法,由“情况介绍”、“做出处理”、“分析原因”、“提出要求”四个部分组成。(3)传达性通报标题一般为三要素写法,亦可省略。正文写法常为“介绍情况”、“分析情况”、“提出要求”的写作格式。
十一、报告
用途: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、反映情况、提出建议。按时间内容不同,分为“汇报性报告”、“反映性报告”、“回复性报告”、“随同性报告”四种。
制发资格:各级党政机关、各团体及企事业单位。
行文方向:上行文。常为一个受文单位,也可数个。
写作特点:报告的标题可三要素写法,也可两要素写法。正文后落款依据标题而定,三要素写法可不落,为严肃起见亦可落,两要素写法必须落款,而后落成文时间。正文写法:“一般性报告”因为都有叙述情况和提出意见两部分。“汇报性报告”因为要“汇”情况,因而一般篇幅较长,但都是由“情况”、“问题”、“意见”三个部分组成,根据行文内容要求对三个部分有所侧重;“反映性报告”用于反映特定情况、陈述意见或建议,因而正文由“情况”、“意见”(或建议)两个方面组成;“回复性报告”因是回答上级的报告,因而正文内容可多可少,没有具体的约定,写法有简有繁,上级询问什么就直接回答什么,若是上级责成办理或检查事项情况,就应按“情况”、“分析”、“意见”三个内容写;“随同性报告”因是以报送文件、物件的说明,因而就要写报送文件“原因”、“目的”、“过程”,有的再述意义,提出处理意见、措施和要求等,应因事而定。
十二、请示
用途: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、批准,也就是下级单位在工作中发生自己不能决定的重大问题、不属于本机关决定权限审批的事项、需要上级解决或帮助解决重大问题,以及对一些不明确问题向上级机关请示、请求批准指示。按内容性质分有“求示性请示”、“求助性请示”和“求准性请示”三种。
制发资格:除最高党的领导机关、国家权力机关之外的各级党政军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。
行文方向:上行文。一般为一个受文单位。
写作特点:请示应一文一事。标题可用三要素写法,亦可两要素写法。主送机关只可写一个上级机关,其余有关的单位用“抄报”方式。正文写法一般为请示的目的或原由,请示具体事项及要求,结语三部分组成。标题是两要素的,正文后要落款;标题是三要素的可不落款,但都要写成文时间,加盖公章。
十三、批复
用途:上级机关答复请示事项。
制发资格:各级政府及在某个方面具有某些权限的机关部门。
行文方向:下行文。
协作特点:批复是专门针对请示的答复,标题一般用规范的三要素写法,常用“关于同意”引出事由。批复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,其余可用“抄送”形式。正文一般由“引语”、“答复意见”两部分组成,也有加“结论”三个部分组成的。批复不论标题怎样,都要先落款,后写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。
十四、函
用途:上下级之间、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,询问和答复问题,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。按照内容性质不同分为商洽函、请示函、询问函、告知函和答复函多种。按行文方向又都可分为去函和复函两种。
制发资格:各级党政军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。
行文方向:具有多向性,往复性。
写作特点:函具有极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,但执行性、强制性较弱。去函,即主动给对方的函,标题一般用两要素写法,正文一般都用“事项”、“要求”两个基本部分来写,除告知函外还要提出“请复函”之类的“结语”。复函标题可用三要素写法,也可用两要素写法,受文单位就是来文单位,其余为抄送。正文一般用“引语”和“答复意见”两部分组成,函一般要落款,然后写上成文时间,并加盖公章。
十五、会议纪要
用途:记载和表达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。比较重要的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需要传达时,一般都用会议纪要来行文。根据内容不同,会议纪要可分为“传达性会议纪要”和“指示性会议纪要”两种。
制发资格:各级会议或会议组织机关。
行文方向:有限制的多向性。
写作特点:标题一般都为会议名称加“纪要”两字。正文写法要因会议内容要求而定。“传达性会议纪要”主要用于传达会议有关精神,因而用“会议情况”加上“主体”两部分,“指示性会议纪要”是通过会议纪要形成贯彻有关原则、政策、意见等,正文由“前言”和“主体”两部分组成。不论那种会议纪要,前言中都应简明扼要写出开会依据、目的、时间、名称、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人数,出席领导、到会讲话人、主持人及会议的基本议程、主要收获。会议纪要行文常有这样几种形式。一是以会议纪要为文件,以机关名义直接行文;二是以机关名义,以通知为文种印发会议纪要;三是以会议纪要作文件头印发会议内容。会议纪要一般不落款,不写成文时间,也不鉴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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