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开展全年重点工作督导的通知 |
| 发布时间:2010-07-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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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韶字[2010]19号
关于开展全年重点工作督导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 团委: 为掌握各县(市、区)自团市委召开全年重点工作推进会后的工作进展情况,督促各县(市、区)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,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,为年终团工作的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。团市委决定对各县(市、区)团委开展全年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督导时间 2010年7月 二、督导内容 1、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。 2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情况调研。各县(市、区)基层组织建设(包括非公团建)和基层工作情况,主要工作举措、工作亮点和薄弱环节,总结和交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。 3、关于青年就业创业的情况。1、关于建立“青农会”及推行“共青惠农卡”工作情况 。2、关于做好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情况。3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工作情况。4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。各县(市、区)团委要总结在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对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进行探索和研讨。 4、关于做好扶贫开发“双到”工作情况的调研。 5、希望工程工作情况的调研。1、关于征订及推广“情暖韶关”感恩卡的情况。2、关于希望工程技工班招生情况。3、关于建设“希望家园”工作情况。 三、督导形式 (一)与团干部、团员和青年群众等代表围绕重点工作召开座谈会,了解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、青年创业就业情况,听取团县(市、区)委的有关工作汇报。 (二)深入村、企业、学校等共青团工作一线进行考察,参观各地青年就业创业示范见习基地,实地考察基层团建工作,深入了解真实情况。 (三)与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交换意见。 四、有关要求 1、开展共青团工作督导,是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基础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,提前准备,认真策划,精心组织,使此次督导工作取得实际效果。 2、各地要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,材料重点以全年工作重点内容的第二、三、四点为主,材料务必内容祥实,思路清晰,数据充分。具体到各地督导调研的时间另行通知。 联系电话:8897230 传 真:8897198 联 系 人:沈欣、梁秋云
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 2010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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