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开展“3.12”植树活动的通知 |
| 发布时间:2010-03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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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区)团委,市直各团工委,驻韶(中省)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,各大中专院校团委: 为了纪念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9周年,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“着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”的新要求,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,绿化美化韶城新环境,推动我市经济、社会、生态的协调发展,团市委决定组织全市青年志愿者开展“3.12”植树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主题 万名青年齐参与、共建生态文明市 二、活动时间 2010年3月6日上午08:30-11:30 三、活动方式 1、浈江区、武江区、市直各单位及部分中省厂矿及大中专院校在武江区龙归镇(路线图见附图2)开展植树造林活动;其他各县(市、区)自行安排,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植树造林活动。 2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掀起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的热潮,推动我市加快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,着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。 四、植树注意事项 1、各单位要准备一条宣传横幅(标语可在附件1中的宣传口号中选取)、一面团旗和一面单位旗帜,个人佩戴团徽。 2、交通工具、植树工具(铁锹、锄头、手套等)和雨具由各单位自备。 3、参与者要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安排,注意安全。 4、各单位要按植树任务分配表(附2)中的要求,组织好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活动。 5、本次植树地点在龙归高速路口附近,请参与当天植树活动的单位按植树点路线示意图准时到达。未分配植树任务的单位如需参与活动,请与团市委城乡部联系。 6、请参加植树的各单位在3月3日前将参加活动回执报团市委城乡部。
园林专家提醒:为了保证栽种的树木成活,参与者需在挖好树坑后,适量向坑底回填一些地表土。拆开营养袋,将树苗置于坑中央,回填半坑土时,轻提树干,确保树苗根系舒展,再继续回填土,埋过苗木原根际处土痕以上,最后踩实,并确保苗木树干直立。随后,用土在坑沿围圈树盘。浇水时一定要浇足“成活水”,待水渗透充分后,再轻覆一层薄土保墒。
联 系 人:沈欣 梁秋云 联系电话及传真: 8897230 8897198
附1、植树任务分配表 附2、植树点路线示意图 附3、参加活动回执 (见文件库)
共青团韶关市委员会 2010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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